| 发文单位 |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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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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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5-09-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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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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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5-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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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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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凤网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现就2025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至2025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报:9月30日--10月28日
单位现场确认:10月1日--11月5日
区教育局初审时间:10月11日—11月7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问题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的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按时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注册工作专项经费,严禁向中小学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武汉市楼凤网 教育局
2025年9月26日